时间:2024-11-18 10:27:0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2024年11月14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驱车赶赴四川省南江县,克服重重困难,穷尽措施找到被告周某某,成功审结原告陈某某起诉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场从失联一年多的被告周某某处收回拖欠的货款,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四川省南江县周某某拖欠原告陈某某汽车维修及轮胎款未还,陈某某多方联系,但周某某电话、微信不接不回,失联一年多杳无音讯。陈某某无奈诉至法院,诉前调解因周某某失联未果。立案后,办案法官与被告住所地的南江县法院联系,得知周某某虽然在该院也有作为被告的案件,但也没有周某某的联系方式和下落。周某某拖欠原告货款虽数额不大,但原告很着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办案法官决定亲赴南江县查找被告,以尽快结案。到南江县后,因只知道被告居住地为南江县城滨河路,在南江县法院干警的共同参与下,办案法官在县城步行寻找两个多小时,仍无任何线索踪迹,被告周某某似乎刻意逃避隐匿。
后办案法官转换思路,扩大调查范围,终于通过其亲友联系上周某某。见到周某某后,办案法官依法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后,当即对其释法说理,周某某认可拖欠原告陈某某货款的事实,愿意约期支付货款。办案法官考虑到本案争议标的金额不大,且周某某在南江县法院还有其他案件,如不及时解决,后面将面临执行难的风险,遂进一步做工作,在不懈努力下,周某某才同意立即支付货款,并从屋中拿出了现金,支付了全部货款及案件受理费。15日一早,当法官将货款、应退受理费如数转交到原告陈某某手中时,陈某某激动不已,对法院的公正高效审理案件表示衷心感谢,并当即撤回起诉。
此案高效圆满解决,不仅体现了人民法院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也彰显了广大法官贯彻“如我在诉”理念,在司法为民道路上的不懈努力与担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效率与温度。
作者:朱雨彤、岳媛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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