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监督作为工作重点,长期关注,持续发力。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视察,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乡镇合力攻坚、共同协作,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连续五年位居全省前列,成功获得“两块招牌、两个试点”(两块招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两个试点:陕西省低碳近零碳试点县、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全县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汉江出境断面水质始终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
聚焦发展大局抓监督。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市县委每年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专门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紧跟党委的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盯现代化建设的法治需求,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本届人大常委会自产生以来,每年听取县政府生态环保工作汇报并进行审议,并先后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情况的视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取得了良好成效。
聚焦联动协同抓监督。建立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联动机制暂行办法》,对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进行监督,对重大或有影响的生态环境、资源破坏问题,依法对行政机关进行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建立执法督查联动机制,创新推行“河长+警长+五员”工作运行机制、“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司法衔接机制和县委督察室、县政府督查室、考核办三线督办考核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将生态环保纳入年度综合目标从严从实考核,以刚性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秦岭办、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在信息共享的同时,将各级检查督查的问题台账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确保人大监督精准和有效。2023年以来共计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7400余平方米,复垦面积6495平方米,复绿面积905平方米,落实“十年禁渔”政策以来,共拆除三无船只171条,清理渔网800余副。
聚焦落实成效抓监督。人大监督的最终目的是更好更有力地推进工作,通过执法检查、视察发现的问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最终整改落实结果如何,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函询督办等多种方式,对答复和承诺的落实情况持续跟踪监督,形成视察、督办、问效的监督闭环,做好人大监督“后半篇文章”,切实做到整改有行动、整改有措施、整改有结果,促进视察成果转化为现实,确保人大监督取得实效。
作者:王发兵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