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4-20 17:28:15 阅读量:
近期,为进一步规范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工作,深化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金台区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该院《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实施办法》及《公益诉讼案件简易公开听证实施办法》。两部《实施办法》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实施办法》分为总则、听证参加人、听证准备、听证程序和其他规定五章,共三十一条。对公益诉讼案件听证的定义、适用情形、担任听证员的条件及回避等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
“简易听证是指在遵循《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减少听证审批环节、简化听证会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优化听证员邀请、当事人告知等程序而开展的简便易行的审查活动。”该院《简易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这样表述。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工作质效,该院同时制定了《简易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该《办法》共十一条,对该程序适用的意义、情形、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规定。
两部实施办法的出台,必将进一步规范该院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工作,进一步促进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机结合。
作者:李明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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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