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3-29 16:41:38 阅读量: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2022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结合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制发了安全生产诉源治理方面“八号检察建议”。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清涧社会安全和谐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25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联席座谈会。
首先,该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周勇就“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制发背景、具体要求作了传达学习。
其次,该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呼瑞峰就最高检发布的“2019年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海南省检察机关督促整治液化天然气点供重大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典型案例,本院办理的“师某甲、师某乙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等向与会人员作了通报学习。
最后,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鸣向县应急管理局送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
杨春鸣指出,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我们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在抓末端、治已病的同时,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防患于未然,将安全隐患消弭于萌芽;二是要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县相关部门的横向沟通和协调配合,多维度推进安全生产诉源治理。依法严厉惩治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及时批捕、起诉,形成有力震慑,以打击促预防;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厘清责任主体。利用宣传单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送法进企业等方式促进企业、社会公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检察建议的落实、监督,促进企业自警、自醒。同时多部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一定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避免出现相互推诿、监管不力,甚至无人监管现象。
会后,该院第二检察部干警与县应急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在全县重点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查看生产流程、听取企业意见,制作问题台账,整改台账等,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护航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作者:惠婵娟
编辑: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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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