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检察院发出第一份《督促监护令》

来源: 时间:2022-03-18 17:04:48 阅读量:

洛南县检察院发出第一份《督促监护令》

 

2022年3月18日,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仪式,向一起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履行家庭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教育引导,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洛南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存在家庭监管缺失、教育引导不力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发挥监护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管教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该院于2022年3月18日,专门举行该案《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仪式,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

宣告送达仪式上,洛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臻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宣布了《督促监护令》,并向监护人作了家庭教育普法宣传,要求监护人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管教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正确引导。

涉案监护人表示,一定认真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严格落实《督促监护令》有关要求,加强对孩子的正确教育和关爱,引导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的时候,督促、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据悉,202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8 件,发出《督促监护令》1份。


作者:赵亚军

编辑:王晨伟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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