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人民检察院致广大未成年人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 时间:2022-02-10 10:16:49 阅读量: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致广大未成年人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同志们: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家庭教育的法律,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这意味着依法带娃已成为每个家长必须承担的责任。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是每个家庭的接力棒。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家庭的幸福安宁。

家庭是个体生命成长的初始场所,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家长是塑造孩子品行、意志、性格的第一任老师。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领导人就家庭教育作出系列重要论述,特别强调“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家庭教育促进法》详细规定了家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有效解决了家庭教育中“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问题。比如规定家长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规定了家长在注重未成年人学业情况的同时,更要注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规定了单亲家庭、隔代监护家庭中没有和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家长要定期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状况;规定了家长不得歧视、家暴未成年人、不得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对于没有依法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家长,《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家长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对其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可以根据情况对其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值此新法实施之际,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倡导广大未成年人家长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此部法律,注重家庭建设,营造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幸福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同时,也提醒家长,在家庭教育过程中,自觉抵制和纠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举止,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心愿。在此,真诚的希望各位家长坚持法治教育警钟长鸣的思想,与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注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成长,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制的阳光下,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成长。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