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过世后仍“领”养老金,检察监督守护群众的“养命钱”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1-12-08 14:51:35 阅读量:

【以案说法】过世后仍“领”养老金,检察监督守护群众的“养命钱”

近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洛南县杜某家属在其去世后,继续领取养老金3万余元。在跟进监督中发现,杨某等6人家属存在冒领养老金问题,共计114003.86元。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冒领的养老金依法进行追缴。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行职责,追回了部分冒领的养老金。

针对上述冒领养老金问题,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拓宽工作思路、大胆创新,将公益诉讼检察、行政监察和民事检察相融合,一方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冒领的养老金依法进行追缴;另一方面针对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的监管漏洞,向其发出社会治理类行政检察建议,督促其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的笼子,并联合职能部门向冒领养老金的家属下发限期缴纳通知书。此外,还拟对部分未退回养老金家属,支持相关职能部门提起民事诉讼。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群众的“养命钱”,也是重要的公共资金,冒领养老金的行为会对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上述检察监督,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从个案中发现类案,将公益诉讼、行政监察和民事检察相融合,多措并举,助力我县养老金的合法合规发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作用,为避免国有财产流失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民生基金的安全和社会的公平稳定提供了法治保障。

作者:赵晶

编辑:李娟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