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1-11-08 17:31:02 阅读量:
近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崔某与其叔父因地界纠纷在两家房界处争吵,崔某用砖头砸伤其叔父胸部,构成轻伤二级,崔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经县法院审查查明后认定:被告人崔某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自愿赔偿,并已取得被害人谅解达成赔偿协议,且系近亲属间因邻里矛盾激化引发,被害人亦有一定过错。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可免于刑事处罚。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照应堪比家人。”是中华民族互帮互助传统美德的精辟总结。切莫自己一时冲动,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家庭需要和睦,社区需要互助,社会需要和谐,“邻里之间和睦处,有爱互助皆幸福”。
作者:李鸿斌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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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