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一份“有温度”的检察建议(图文)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1-04-08 08:48:42 阅读量:

“不能一罚了之,执法要有尺度也要有温度!对于摊贩张某某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要督促其及时整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我们也要尽力帮助协调,让其摊点能够尽早符合规定,恢复营业。”黄龙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扎根说道。

黄龙县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一份“有温度”的检察建议

 

4月6日,黄龙县检察院对黄龙县西河桥头摊贩张某某无证经营一案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座谈会,就张某某摊点无证经营及食品卫生环境不达标等问题的整改措施进行磋商。黄龙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黄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邀派员参加座谈会,周扎根副检察长主持座谈会。

黄龙县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一份“有温度”的检察建议

 

座谈会上,黄龙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瑾玲就检察建议提出的建议是否真实客观、适用法律是否准确、以及执法监管单位后期整改措施如何落实等问题做了详细询问。

黄龙县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一份“有温度”的检察建议

 

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对检察建议提出的建议表示认领,并就各自目前履职情况以及后续的整改措施做了详细的说明。

黄龙县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一份“有温度”的检察建议

 

会后,第二检察部干警同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前往摊贩张某某摊点处就整改存在的困难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回访,并围绕如何整改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黄龙县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一份“有温度”的检察建议

 


黄龙县检察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一份“有温度”的检察建议

 

这份细致入微的检察建议,在彰显法律公正严肃的同时,守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规范了经营秩序,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是黄龙县检察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开展“三有”争创活动的又一次有益探索,是黄龙县检察院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的具体实践。

作者:王旭

编辑:孙钰颖

责编:高宝祥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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