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人民检察院荣获2020年度“创佳评差”最佳单位荣誉称号(图文)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1-04-07 11:16:05 阅读量:

近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20年度“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这也是该院第六年获此殊荣。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荣获2020年度“创佳评差”最佳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宣传部和县文明办精心指导下,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记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守正创新、锐意进取,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诚信山阳建设、优质服务窗口建设、不断加大行风评议力度,着力提升检察服务水平,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社会形象。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进“厚德陕西·尚德山阳”建设,通过强化教育、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等措施,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和新成效,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新台阶。2020年,山阳县人民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顺利通过复审验收,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院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暨“创佳评差”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将“创佳评差”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思想教育,扎实抓实创建,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围绕“创佳评差”活动,突出特色,打造亮点,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其列入年度重点任务,精准对标,狠抓落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严格按照《陕西省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年度测评指标(2021)》要求,对标对表,精准施策,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聚焦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声音,弘扬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旋律,深入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有”争创和“牢记嘱托·奋进商洛”党建主题活动扎实开展,持续深化和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培育新时代文明风尚,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为奋力谱写山阳检察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杨钊)

编辑:李朋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