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0-05-01 11:12:02 阅读量:
为进一步提高检委会议事效率和质量,规范案件审查报告、事项议题报告等材料,2020年4月27日,渭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组织干警学习《陕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案件审查报告规范化指导意见(试行)》,并以此为契机,促进法律文书的规范化整改。
文件对审查报告的基本要素、标题、正文、格式等进行了规范化要求,并规定提请检察委员会研究案件审查报告文书应当做到要素齐全、结构完整、逻辑严密、繁简得当、用语规范、论证充分,概括引用证据时,应符合证据原意,引用法律应正确。承办检察官一般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将议题材料提交到检委会办公室。
同时,第二检察部主任白宇峰同志安排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严格按照最高检制定的检察文书规范格式制作法律文书,提高干警法律文书制作能力,恰当使用各类法言法语,强调用法条、讲法理,切实做到用语准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具有执行力,从而保障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案件质量。
责编:陕西法制网 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