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10-16 17:16:30 阅读量:
2018年7月25日灞桥区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分别受理了南某某和郝某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而申请立案监督的两起案件。
商洛人南某某和郝某某都是经同村人魏某介绍,花十多万彩礼找的老挝“媳妇”,可没完婚人就跑了,落得人财两空,媒人魏某也联系不上。为了挽回东拼西凑才凑上的彩礼钱,南某某和郝某某分别到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认为此事属民事纠纷一直不予立案。7月16日南某某和郝某某来到灞桥区检察院寻求帮助,诉讼监督部干警耐心细致地了解了二人的经历,并告知其将立案监督申请书及案件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备齐全后来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7月25日,南某某和郝某某带齐材料来申请立案监督,灞桥区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受理了申请并及时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分流。
8月31日,灞桥区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干警分别向南某某和郝某某送达了答复函,告知两人检察机关已通知公安机关对其二人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南某某和郝某某终于得到了他们期盼已久的公安机关立案的消息,二人万分激动,对检察机关通过诉讼监督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作表示感谢。
来源:诉讼监督部 作者:王小宇 编辑:郑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