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11-09 17:13:51 阅读量:
2018年11月2日,西安灞桥区检察院受理灞桥区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丁某某涉嫌行贿一案,这是刑诉法修改后我院受理的首起监察委留置审查的职务犯罪案件。
案件受理后,新《刑诉法》已经实施,但相关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检察机关办案系统相关条款及相应文书没有完成配置,针对新《刑诉法》原则性的规定和没有具体可操作配套细则的实际情况,办案人员秉承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坚守保障人权和法律监督职能,化不利因素为有益探索,及时向市院侦监处及院领导汇报,取得共识后与监察委、公安执行部门磋商沟通协调,并商请院案管部门、技术部门与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达成共识后,严格按照新刑诉法的程序规定展开工作,及时对该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确保审查逮捕程序合法。
该案从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我院侦监部门仅用5天时间就完成对嫌疑人先行拘留、审查逮捕工作,侦查监督部全体干警集体参与,在工作中体会新刑诉法,巩固新法学习效果。现该案已移交案管部门分流至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此案也是我院近年办理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侦监 牛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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