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柞水:酒后滋扰邻里 “村霸”获刑二年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31 19:48:35 阅读量:

被告人李某友系柞水县营盘镇龙潭村村民,近年来其多次酒后滋事,随意辱骂、殴打同村年老村民,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日前,经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柞水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友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友自2014年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先后8次在酒后窜至同村村民家中,无故随意辱骂、殴打他人、强行驾驶他人机动车辆、损毁他人财物,造成轻微伤6人,损毁他人财物2次,公安机关先后对其进行过6次行政处罚,但其仍屡教不改。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情节恶劣,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是该县公安机关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摸排的案件线索之一,该李横行乡里,欺压群众,严重影响到人民生产生活、安居乐业,其行为属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惩治的对象。本着“打早打小”的要求,公检两机关在本案办理中紧密配合,强化协作,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即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就深挖犯罪,固定收集证据,法律适用等提出指导意见,并坚持快捕快诉,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也为案件顺利判决奠定了良好基础。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多行不义必自毙,等待“村霸”和一切黑恶势力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供稿人:柞水县人民检察院 温江涛 李尚芝)编辑:刘庆民 值班总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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