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29 17:28:59 阅读量:
8月28日上午,洛川县检察院组织民事行政部干警参加了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电视电话会议。
会后,该院就开展此项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及时部署,精心安排,确保此项活动有序开展。一是着力围绕校园周边餐饮饭馆、食品加工作坊、集贸市场、超市、夜市、屠宰企业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行为开展监督;二是着力围绕网络外卖餐饮生产经营者食品加工违法行为等开展监督;三是着力围绕残余农药包装袋(瓶)随意丢弃,违反饮用水源或造成再次污染等行为开展监督。
该院将对在活动开展中发现涉及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的情形,启动检察程序,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推动监管部门主动履职纠错,对纠错不力符合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案件,坚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对目前正在立案办理的一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将严格依法认真办理,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形成威慑作用;努力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李晓民)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