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富县:非法制枪狩猎野兔 未吃美味先吃官司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23 18:30:46 阅读量:

   (通讯员 赵忠韬)刘某、陈某系陕西省富县牛武镇刘家极行政村村民。刘某听说射钉枪可以组装成枪支打野兔等野味,便和同村的陈某商量组装枪支,二人一拍即合。
   2016年冬季,刘某让陈某在淘宝网上购买射钉枪及枪支零件,陈某便在淘宝网上以210元的价格,买了一把射钉枪,又以35元的价格买了射钉枪螺丝钉、管套固定器等配件。刘某就在陈某家中制造出一把以射钉弹的火药气体为动力击发钢珠的枪支,并在一果园内试射后将枪支藏匿于自己家中。陈某也给自己购买了射钉枪及配件并组装成枪形物,藏匿于自己家中。2017年11月,公安机关根据网络贩枪案线索,发现刘某有购枪信息,刘某、陈某随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司法鉴定,刘某用射钉器改装的自制枪形物属于自制枪支;陈某用射钉器改装的自制枪机件不完备,不能击发。
   该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富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分别判处刘某、陈某有期徒刑缓刑3年缓刑4年。
   刘某、陈某为吃野味解嘴馋,非法制造枪支准备狩猎,还未等吃上美味即先吃上官司受到刑罚制裁,咎由自取。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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