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8-09 09:41:41 阅读量:
“谢谢你们的帮助。”当被害人王某拿到沉甸甸的救助款时,心情激动的不时向我院检察官连声道谢。
据悉,案件中被害人王某从事旧手机买卖,因与前来退换手机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李某在交谈中言语不和发生争执,李某随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王某的左胸部捅伤,经鉴定,被害人胸部损伤属重伤二级,并花费大量医药费。但因李某患有精神疾病,无能力赔付被害人经济损失。
经控申干警多方核实被害人家庭经济情况,了解到其家中不仅有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儿和身体不好的妻子,还有一个正在上学的儿子,主要劳动力却只有被害人一人。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被害人情况属于重点救助对象。
我院控申干警主动联系被害人,建议被害人提出申请司法救助后,控申部门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并在第一时间通知被害人前来领取,缓解了被害人家中沉重的经济压力,帮助他与家人渡过难关。
渭城检察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主动回应涉案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的正能量,让司法关怀真正惠及百姓民生,让群众时刻感受到浓浓司法温情。
作者:迟立新 崔婧文 编辑:田森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