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7-04 16:13:00 阅读量:
近年来,意识形态工作领域要求更加严格,范围更加广泛,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和学习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向区委、市院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理论建设,提高思想认识。积极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章等理论知识,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党组中心组成员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利用各种时间开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记好学习笔记,以自身行动带动全院干警的学习热潮,带动干警增强学习的自觉性,积极营造全院学习的浓厚氛围,确保学深学透取得实效。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始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检察人员。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中国好网民”的重要指示。积极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良好氛围,开展了“身边好人”推荐宣传活动。在办公室、办公楼过道墙壁制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标语、宣传牌,在机关广泛宣传不良陋习危害,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常识,进一步增强干警的社会公德意识,以实际行动推动我院意识形态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落实党组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积极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围绕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本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细化实化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党组与各部门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形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
四、落实工作职责,强化阵地管理。积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从内容、程序、技术等各方面把好关口,确保主管的工作职责范围内不发生意识形态问题。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严格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积极管理好自媒体,把好信息发布关,制定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批等各项制度,在官方微博、公众号以及各类媒体公开发布的信息、稿件等,必须由相关责任人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不发生意识形态问题。
五、抓好舆论引导,展示检察工作新成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准确把握新闻传播规律和检察工作规律,积极运用多种媒体平台,充分展示检察工作新成效、检察改革新进展和检察队伍新形象,传播法治正能量。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成果、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和上级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检察体制改革以及脱贫攻坚等工作情况,积极运用加强宣传报道,深化检察职能宣传,促进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
(供稿: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 宋琼)编辑:刘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