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08 14:43:51 阅读量:
近日,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受理一起网络虚假销售案,经过深入研究,决定以照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许某。
犯罪嫌疑人许某2017年8月下旬,许某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自己可以低价出售苹果手机的消息,被害人董某看到后便主动询问,要求一次性购入10部苹果7手机。许某想到自己跟董某并不熟,便产生了骗取董某购机款的想法,因此要求董某先行支付购机款,手机随后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就在董某如约支付45900元购机款后,许某消息如石沉大海,二人再未取得联系。
我们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发布出售手机信息并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诈骗罪,遂于2018年6月8日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许某。
检察官在此提醒:当下,互联网蓬勃发展,淘宝、微商、代购等网络购物途径应运而生,各类商品层出不穷,销售手段多重多样。网络在便利我们的生活和工作的同时,虚假信息也让犯罪分子。因此,需要广大群众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提高保护自身财产安全的意识,不轻信他人,出现问题立即报警处理,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作者:闫剑 焦春凤 编辑:田森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