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神木市检察院多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6-08 13:31:50 阅读量:

 神木市检察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严格依法准确行使检察权,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最大限度激发发展活力、最大限度增加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减少消极因素,为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和保障。

  加强与企业的交流与沟通,把握为企业服务的切入点和突破点。服务企业发展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行动。积极转变观念,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积极构建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广泛听取企业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适时走访企业进行调研,及时发现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及早解决。对于民企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控告、申诉案件,优先受理,对侵犯经营权的各类案件,优先查处。

  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健康发展的犯罪,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侵犯经营管理人员的人身权利和企业财产的犯罪,依法严肃查办。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为企业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结合检察职能,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等,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对企业不服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的不当执行行为,认真审查,对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提出抗诉或提出检察建议,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通过走访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及时发现企业生产销售制度上的漏洞,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消除隐患,真正做到未雨绸缪。帮助企业节约大量宝贵时间,以便企业集中精力搞好经营生产,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对经济的保驾护航作用,使企业经济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作者:高文伟       编辑:李春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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