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检察院:积极参加庭审观摩 努力提高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水平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22 11:59:06 阅读量:

 20171219日上午,富县检察院提起的延安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富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认定被告宜川县林业局对王某、李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毁坏林木、非法改变林种的行为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判令该局继续履行职责。

洛川县检察院检察长、民行部长及民行科的干警观摩旁听了审理。

庭审观摩后,洛川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组织民行干警进行了座谈。民行检察干警认为,该起案件系全市首起公益诉讼起诉案件,为民行检察干警学习掌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和认定,总结和积累了实战经验。此案当庭宣判,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使民行检察干警受到极大的鼓舞,树立起了搞好民行检察工作的信心。认为民行检察工作前途光明,大有可为。并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牟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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