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30 10:22:37 阅读量:
临近年底,为规范办案流程,加强案件监管,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对涉案财物开展自查工作。
一、对涉案财物的保管地点及保管措施进行检查。对物证保管室进行打扫,并查看涉案财物是否严格密封保管,有无损坏、变质。
二、对物证保管室涉案财物进行清点,核对涉案财物所属案件所在办理阶段,做好记录,并提醒承办人,谨防对涉案财物处理造成遗漏。
三、查看台账。对已入库涉案财物记录与物证保管室涉案财物进行核对,检查有无出入的地方。经核对,涉案财物管理台账与物证保管室涉案财物数量一致。同时对已出库涉案财物检查承办人是否签字确认并是否附有《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经查,有1案承办人未及时签字,已联系承办人补签。
紫阳县人民检察院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