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丹凤县人民检察院:醉酒驾车被判拘役 身陷囵圉悔时已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27 10:40:51 阅读量:

    临近岁末,依法严厉打击醉酒驾车等行为,确保安全文明出行,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近日,由商洛市丹凤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经开庭审理,被同级法院依法判决,判处张某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本次审理的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张某心存侥幸心理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案发后,经西安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某血液进行鉴定,检验出乙醇,其血醇浓度为110.08/100ml。庭审中,被告人均对自己醉酒驾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自愿悔罪认罪。

    广大市民朋友:醉酒驾车上道路行驶,严重危害了道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希望驾车的市民朋友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王亚锋 刘庆民 作者: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刘凯)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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