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24 17:35:53 阅读量:
近日,我院办理了一起培训人员进入酒店实施的盗窃案件,犯罪分子实施盗窃的手段在不断翻新,有一丝机会便费尽心机以达到盗窃的目的,只有引起重视才能及时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2017年5月6日11时,我市碑林区文艺北路某酒店内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温某谎称替朋友参加会计培训课,进入该酒店八楼的会议室,在会议签到本上胡乱签了别人的姓名,便假装听课。课间休息时,他趁同参加培训的女被害人上卫生间之机,将被害人放在桌子上的一部苹果手机偷走。后因害怕被发现,将偷来的手机放在酒店内一卫生间的洗手台上,在他准备逃离酒店时,被参加培训的学员发现,与酒店的工作人员一起将其抓获。经公安民警讯问,温某还交待了另两起盗窃犯罪。在今年的3月,温某在本市碑林区柏树林某某宾馆内、文昌门里某某艺术空间店内两次作案,分别以等朋友、替朋友看房为由, 盗窃店主钱包、手机等物。当民警进一步讯问其作案的原因时,温某承认自己自2009年来染上毒瘾后,就多次实施盗窃行为,并曾因犯盗窃罪,被本市碑林区法院、新城区法院两次判处刑罚。本次实施盗窃不仅在其刑满释放后未满三个月,且距其上次吸食毒品海洛因的时间不到三天。因毒瘾再次发作,铤而走险,佩戴眼镜,乔装混入酒店会议室,妄想再次得手,怎料又落法网。
温某的犯罪又一次的提醒我们: “毒害猛于虎”!在毒品的诱惑下,一个健康正常人的走上犯罪的道路,不思悔悟,一错再错,无可救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这不仅仅是句简单的口号,更像是一口警钟,时时刻刻在我们耳过回响。无数的案例,不尽的悲剧,警醒我们:毒品是把“杀人不见血的刀”千万不要触碰。生命只有一次,选择决定人生!(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蒋艺华、张雄雄)编辑: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