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7-27 09:30:01 阅读量:
本网讯(旬阳县检察院:刘世文 鲁丕玲)近年来,安康市旬阳县检察院积把弱势群体司法保护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领域,创新设立弱势群体维权岗,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弱势群体维权保护新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抓帮教。为更好的实现特殊预防的效果,杜绝就案办案的思想,做到案结事不了,该院对涉罪弱势群体逐案建立了帮教档案,实现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帮教档案具体包括涉案情况、案件办理情况、品行调查报告、回访记录等内容,必要时还包括介入教育矫正并有针对性的开展犯罪预防的情况。帮教活动与社区、家庭、学校单位等社会力量形成连动,通过聘任个案监督员、提供心理辅导等形式,对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弱势群体进行及时、必要的心理辅导、生活引导、学习和就业指导,从而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实现了特殊预防功能。
抓防控。加强与共青团、妇联、残联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通过组建考察基地、帮教基地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犯罪预防工作,结合派驻检察室建设,与驻地学校、社区建立联络机制,从而有效延伸职能。通过担任校外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以真实案例讲授法律知识,开展普法教育;通过“走千访万”、“一村一检察官”、带案下访等形式提供法律咨询,达到一般预防的目的。 结合办案加强对弱势群体犯罪问题的调研分析,及时发现教育、治安、残联等主管部门在社会管理中的问题提交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管理的建议,从而有力推动了犯罪预防工作的发展;结合自身素质能力建设,主动邀请聋哑学校老师为案件承办人传授基本手语等知识,便于主动的同聋哑人进行沟通,拉近双方感情,缓解其排拆情绪。
抓保护。坚持保护与打击并重,关爱与惩治同行,形成刑事检察弱势群体保护新合力。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研究制定《捕诉衔接工作办法》,侦监部门在侵害弱势群体权益的案件发生后,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在从快从严办理的同时,及时通报公诉部门,由公诉部门从严从快处理。创新工作机制着力形成服务弱势群体合力。与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检调对接的内容、原则、适用情形、办理程序及处理方式,对涉案弱势群体积极调解,避免当事人耗费过多的人力物力。帮助涉案弱势群体联系公益律师,保障律师充分行使法律援助职能。细化措施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制定《关于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实施办法》、《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办法》、《关于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推行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实施办法》等多个文件,依法对涉案未成年人采取轻缓刑事政策,同时注意加强跟踪帮教,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