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米脂检察院侦监科一件案件获选市政法委优秀案件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10 23:05:58 阅读量:

        为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市执法办案水平,榆林市委政法委开展了县区优秀案件评选活动,米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办理的常某某交通肇事不捕案脱颖而出,获县区优秀案件荣誉。

近年来,米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定期组织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和说理关。一是报捕前预审查。对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逮捕必要性有争议的案件,实行预审查,由公安机关在报捕前与检察院侦监科提前沟通交流。经讨论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建议公安机关报捕;如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则建议公安机关完善证据并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二是完善案件审查机制。对拟不捕案件层层把关,首先由承办人对案件进行初审,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提出不捕意见,然后侦监科全体人员集体讨论予以修改,经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后,由分管检察长审核把关,经检察长审查同意后,召开检察委员会,由检委会决定是否批准(决定)逮捕。三是不捕双向说理。在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常某某的同时,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 说明不逮捕的具体理由。主要从现有证据存在的主要问题方面进行说理,并向侦查机关提出完善证据的建议,列出需要查清的事实和需要核实的证据。同时对被害人详细阐述不批准逮捕的理由, 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对双方的行为性质、案件的过错责任和有关法律规定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并充分听取被害方对案件处理诉求,及时掌握其想法,确保释法说理落到实处。切实化解被害人的疑虑,赢得被害人的理解和支持。四是不捕后监督回访机制。适时对不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回访,对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等情节进行监督,及时动态了解嫌疑人的思想状况,消除不稳定因素。
通过本次的评选活动,干警们在证据审查方面更加谨慎,力求每一件不捕案件都是优秀案件,每一个不捕说理都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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