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三项机制” 激发检察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06 20:19:01 阅读量:

 陕西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世雄

今年,省委出台了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容错纠错办法和能上能下办法三个试行文件,这是省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的重要保障,是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具体实践,为加强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在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好“三项机制”的导向作用,使之成为贯彻落实好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的一个有力抓手,成为引导激励检察干警主动担当、奋发有为的助推剂,成为保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发动机”,米脂县检察院采取措施保证三项机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领会,增强行动自觉。省委推动建立干部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就是要鼓励干部创新、解除干部后顾之忧、提振干部士气,给干事创业者撑腰,给改革创新者松绑,让为官不为者让位,形成奋勇争先干事创业氛围。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深刻认识“三项机制”的重大意义,自觉把贯彻省委部署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认真学习“三项机制”,引导全体检察干警统一思想认识、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求。为此,该院专门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省、市、县关于三项机制的文件,分析研究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的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制定了《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实施方案》,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项机制“的精神实质。

二、深入贯彻实施,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检察干警都感觉到了肩上责任的重大,在工作中出现了畏首畏尾的情绪,导致他们在新常态、新考验下出现了安于现状、得过且过、在位不为等情况。因此,要通过干部鼓励激励机制,解决检察干警干事创业内动力不足的问题,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警得褒奖、获重用;通过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鼓励探索、宽容失误,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警没顾虑、有舞台;通过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解决干警干事创业外压力不够的问题,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调动干警积极性,凝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推动检察工作升级进位。在具体工作中,涌现出了许多落实三项机制的典型事例,如选拔业务能力突出、工作成绩优异的年轻检察干警进入员额检察官队伍,破格选拔多次在省、市举办的业务竞赛中获奖、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年轻干警未科员级的三级检察官等。

三、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该院注重在落实“三项机制”中突出特色,不断提升制度成效,让好制度收到好效果。

(一)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针对该院出现青黄不接、干警队伍结构趋于老化等问题,院党组领会三项机制的精髓,打破以往“论资排辈”的潜规则,积极营造主动谋事、勇于干事、善于成事的浓厚氛围。在员额检察官选拔过程中,通过推行考试+考核的公开选拔制度,将部分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的青年干警选拔任用,既有效缓解人才断层现象,也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的工作热情。

(二)区分责任健全制度。教育引导干警遵纪守法的同时,严格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切实做到容错有底线、纠错有标准、问责有依据、惩处有依据。坚持尊重客观事实,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政策依据、情节轻重等方面因素,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既不错究改革者、实干者,也决不宽容与放任违法违纪、肆意妄为的人。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制度。在结合本院实际的基础上,院党组围绕三项机制,制定一系列可操作性的奖励鼓励制度,更好地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一是制定业务工作考核制度。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完善了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对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批捕起诉、侦查审判监督、民事行政监督、控告申诉监督、刑事执行监督、案件管理等业务指标进行了量化,同时对全院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等任务进行了分解,对全院干警完成研究生学历教育、司法考试、法律政策研究、新闻宣传等规定了激励奖励规定。二是制定集体学习和考勤制度。经院党组研究,对集体学习和考勤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重点对违反集体学习(会议)制度奖惩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集体学习的考核档案和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对于部门干警未完成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理论文章,或者个人集体学习无故缺席的,取消部门年终评先的资格。在考勤制度中,规定用面部或指纹识别的电子考勤,规定考勤情况和评先评优以及加班补助挂钩,对考勤出勤率在70%以下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干警和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三是制定完善请销假制度。严格规定了请销假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对于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停发全年加班以及奖励等,对于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称职以下,并不得参与本年度院内其他任何先进和优秀评选。四是制定鼓励参加司法考试和研究生学历教育制度。对于参加司法考试和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干警,给予放假三个月参加考前辅导复习,并在有关制度规定允许的前提下给予报销参加考试差旅费、资料费等费用。五是制定新闻宣传、调研奖励办法。对于撰写的理论研究文章和新闻宣传稿件在各类媒体发表的,参照《米脂县新闻宣传奖励办法》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项机制”不仅是加快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激发和保持检察队伍活力的重要举措。坚持把“三项机制”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作为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进展的有力抓手,与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完成工作任务、表彰奖励有效结合起来,鼓励激励干警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公正司法、弘扬检察正能量,有效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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