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2-02 13:42:02 阅读量:

 2016年的12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岐山县院围绕全县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岐山的主题,深入开展了“12.4”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让群众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治的力量深入人心。

1.重视学习强思想。由院党组主持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再次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了宪法的基本内容和相关业务法律法规,突出强调了党章和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全院干警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2. 基础法律入村户。结合法制宣传活动及“两集中一提升”活动,该院于1122日至1125日,由院领导带队、全院干警分组形成多队宣传小组,深入全县多个镇村,开展了为期四天的入户宣传,通过向村民散发三千余份法制宣传手袋、画册、宣传页等,开展普法宣传。

3.横幅标语不能少。为增强宣传力度,在院办公大楼内、外多幅电子显示屏均持续播放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等横幅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4.孩子教育为根本。岐山县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自建成来面向全县青少年开放,多次组织在校中小学生参观学习。121日岐山县院中小学生法治课堂再次开讲,讲案例,析法理,邀请县中小学生300余人再次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并安排专人讲解陪同参观法制教育基地,逐步深化学生法制教育意识。

5.集中宣传再深化。122日在县委、县政府门前设立固定的法制宣传点,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和特点,通过向过往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讲解经典案例、散发宣传品等形式,加深群众对基础法律的掌握,增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

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不仅在广大检察干警中掀起学法用法的法制宣传热潮,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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