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一男子醉酒驾车肇事殴打警察 妨害公务被批捕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3-04 0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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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撒酒疯,又殴打警察妨害公务,近日,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高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
2016年2月10日,高某春节后串亲戚,午饭时饮了大量的白酒。当日下午4时许,在回家路上他驾驶车辆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高某趁着酒劲与对方发生争执继而打架。宝鸡市高新区千河派出所和高新区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发现高某饮酒后,带其当地卫生院抽血检验时,高某和亲属不配合并百般阻挠,并殴打民警。在阻止高某翻越大门逃离时,高某撕坏民警警服、警衔,致执法记录仪、现场取证照相机被损坏,其损失价值数千元。在强制对其抽血时,高某又在民警面部扇耳光。经检验,高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70.7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检察机关审查,高某醉酒驾驶,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在民警依法处置交通事故时,高某拒不配合,并暴力袭警,其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社会影响恶劣,决定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我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 通讯员 杜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