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为体现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宗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这一惠民政策在支持广大城镇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方面的重要作用,2015年4月份,米脂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根据市院预防处的安排对米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自2012年以来的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预防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米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基本情况
2011年12月,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米脂管理部,根据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精神,经市、县各相关部门研究决定上划“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市中心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米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属于正科级建制,编制4人。米脂县公积金管理部共有12人,4人在编,8人聘用,其内设:办公室、归集财务股、信贷股。主要负责编制、执行全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核算,预审住房公积金贷款,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增值,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米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主要业务开展情况
(一)2012年,市中心下达年度归集任务1200万元,全县财政供养人员覆盖率达到100%,全年发放个贷3000万元,个贷逾期率不得高于0.1%。
截至2012年12月底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616万元,完成年度归集任务的135%,归集率为100%。共为293人次支取住房公积金290万元,支取额占归集额的18%。年度发放个贷243户3630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21%,累计共发放个贷254户3850万元。个贷率为55%,个贷逾期率为零,当年公积金账面余额为6700万元。
(二)2013年,市中心下达年度归集任务2500万元,全县财政供养人员覆盖率达到100%,年度发放个贷3000万元,个贷逾期率不得高于0.1%。
截至2013年12月底累计归集11806万元,累计支取2038万元,当年归集3678万元, 完成年度归集任务的147%,归集率为100%。 当年支取423万元。累计个贷9960万元涉及562户,当年个贷6120万元308户,完成年度个贷任务的204%。当年公积金账面余额为9767万元,年度资金使用率为177%,个贷逾期率为零。
(三)2014年,市中心下达年度归集任务2900万元,全县党政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推行覆盖面达到99%,全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3000万元,个贷率不低于于75%,个贷逾期率不得高于0.1%。
截至2014年12月末,米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当年新增缴存单位3个(非公一个), 新增缴存人员1445人;累计归集12977万元,当年归集3802万元,完成年度归集任务的131%,归集率为100%;累计支取2337万元计1592人次,当年支取845万元计421人次;累计发放个贷13145万元计711户,当年已审批个贷3825万元计181户,当年已发放个贷3175万元计149户,完成年度个贷任务的106%。当年公积金账面余额为10640万元,个贷逾期率为零。
三、米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其它各项工作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
1、严格执行缴存资金专户储存的规定,分别在农行、工行、邮储开设公积金专户,未曾在其他银行违规开设专户。
2、实行住房公积金的催缴制度,保证职工公积金及时、足额到账。
3、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制度,加强对公积金缴交工作的审核、把关。
4、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建立扩面考核机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职工,顺利完成扩面工作目标任务。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
1、能按照《公积金条例》及《榆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的规定,审核把关,做好公积金提取工作。
2、定期开展住房公积金自查工作,加强内部稽核力度,完善防范措施,严格防范骗提公积金事件的发生。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
1、严格执行贷款逐级审批制度,从严把关。在贷款工作中没有发现超比例、超限额、超范围贷款的情况。
2、建立和完善了贷前、贷中和贷后全程风险防范体系。贷前以防范为主,严格实行职工贷款资格审查制度、贷款职工面谈制度、个人信用调查制度;贷中以控制抵押风险为重点,将抵押资料收集到位;贷后以落实收贷责任为重点,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力度。至今米脂县公积金贷款没有逾期贷款。
(四)公积金业务会计核算工作
1、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存储”的规定,按照市管理中心的决定,米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分别在米脂农行、米脂邮储银行、米脂工商银行、米脂农商银行进行专户存储,未有资金存储不规范的行为。
2、严格实行了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未有挤占挪用资金的违规行为。
3、按规定核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并进行分配,开立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未有多头开户、账外运转问题。
(五)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建设
近年来,米脂县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的规范化管理,认真执行上级各项管理规定,已制订修订并完善了包括行为规范、行政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计算机管理、档案管理制度40多项,使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努力把规范化管理和防范风险的措施落到了实处。健全了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行集体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
随着住房公积金规模不断增大,业务不断拓展,风险隐患也存在一些。通过对米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的专项调查,发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意义及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认识不到位。例如有的部门领导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认识不够,单位缴存比例未达到应有的标准,职工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不完全了解,许多人不知道住房公积金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和使用等。此外,一些公益岗位的低收入职工不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影响了这些群体住房条件的改善。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够广泛。米脂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主要是本县内财政供养人员,而非公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率非常低。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是建立公积金制度的薄弱环节。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住房保障性制度,社会公益面受限。
(三)公积金放贷工作中有些程序操作不规范。例如,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贷款用户,贷款金额必须打入开发商账户,用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而我县一些公积金贷款却直接打入贷款户名下,这不能保障公积金贷款的用途。
(四)账务记载不规范,不利于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主要表现在账务设置不科学,公积金的银行存款没有明细账,每个银行的资金往来在账务上得不到体现。公积金在银行投资的定期存款没有设置投资科目,投资和收益不能在账务中直观体现。这些问题会导致公积金资金不能全面、直观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部分公积金支取审批手续不全。在查阅的2012年及2013年会计凭证中,发现有小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手续不全,有的只附支取凭证,缺乏支取审批手续。
五、对策和建议
针对在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的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做到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务公开,并赋予职工“四权”,即知情权、使用权、监督权、所有权;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相关制度的宣传力度,为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群众基础。
(二)是要采取有力措施,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积极推进公积金制度向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延伸,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比例和对于高收入者公积金的缴存额实行限高封顶的政策规定,防止不同阶层公积金缴存差距的扩大化;
(三)要完善业务规范和操作流程,形成标准规范体系。逐步统一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账户设置、管理方式、措施等,从源头上制止在归集、提取、贷款、核算等业务中存在不符合管理制度的行为和操作。
(四)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审稽核。加强对大额资金调动、购买国债、提取和贷款审批等行为的内部稽核,开展内部财务管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强化对关键岗位的监督,防止操作出现漏洞和缺陷。
只有不断改革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提高资金的透明度,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监督力度,才能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从源头上预防住房公积金领域的职务犯罪。
供稿:米脂县检察院预防科李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