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11 14:57:28 阅读量:
今年以来,陕西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侦查工作重点,加大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在追诉漏罪漏犯过程中,坚持“准确、彻底、及时、合法”的原则,完善“三审查”工作机制,确保了追诉案件质量。
“一审查”即在受理案件阶段,科长负责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重点审查是否有漏犯、是否有随案移送的同案犯;“二审查”即案件承办人对案件材料的阅卷审查。承办人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审查;“三审查”即对案件定性的讨论审查。案件承办人重点从作案的时间、地点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能力等方面分析是否有同案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其他可疑的情节,对案件审查完毕后提出自己的意见,交由科室会议进行讨论,最后报检察长审查决定,必要时启动刑事诉讼调查机制进行调查。
通过完善“三审查”机制,该院加大了对立案监督工作力度,确保了案件中监督线索的全面挖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促进了司法公正、社会稳定。截至目前,该院已依法追诉3件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