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侦案件全程监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09 14:09:34 阅读量:

强化内部监督 扫除监督盲区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 倪娜 供稿)今年以来,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室突出监督主业,把该管的管起来,为加强对自侦案件的内部监督,我院纪检监察室对本院2015年所有的自侦案件进行了动态监督。
因办理自侦案件涉及保密问题,长期以来,干警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规范执法情况如何,成为监督“盲区”。我院纪检监察室通过案前安全防范预案,案后回访的方式,加大对自侦部门的监督力度。
案前,做好办案安全防范预案。2015年以来,纪检监察室在自侦部门立案侦查前,为做好案前警示提醒工作,均要求填写“安全防范预案”并做备案,从预案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安全责任方面提醒、要求办案人。办案初始,办案人员须对当事人进行办案告知和廉政监督告知,警示办案人员规范执法。
案后,做好办案回访监督。回访采取与案件当事人约谈、电话、填写意见卡等形式, 监督检查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办案程序行为,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的情况,是否存在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私分扣押款物等行为。对有不当行为的干警,经核查属实的,将其督查意见留档,为廉政考核提供依据。
通过对自侦部门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有效的防范了自侦案件办案过程中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在促进自侦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公信力。
作者:倪娜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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