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检察院:认真履行监所检察职能 确保监管场所安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09 14:05:14 阅读量:

        陕西省石泉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监所检察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强化监管场所安全,加大监外执行监督力度,促进社会稳定。

积极维护监管场所稳定。截止今年11月底,驻所检察科共会同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狱情分析会议4次,参加看守所日常安全检查 43次,及时了解在押人员思想动态,对在押人员谈话教育52次,向监管场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6份、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 6 份,通过以上措施,有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建立监外执行人员数据信息化机制。该院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将监外执行人员与法院刑事判决书和外地移送本地监外执行文书等进行对照,全面登记监外执行人员的基本情况、判决机关和时间、交付执行时间及监管措施等内容,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库,并定期报检察机关备案,防止发生脱管漏管。
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该院与县司法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容易出现的交接脱节、法律文书不全、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明确交付执行程序、监管职责,建立定期通报、监管情况备案和检察监督制度等,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构建起社区矫正监督的长效机制。
建立监外执行人员教育帮扶机制。协调派出所、居委会和监外执行人员所在单位成立帮教小组,及时掌握监外执行人员遵守管理规定和接受社区矫正的情况,定期对监外执行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谈心疏导,帮助解决生活困难,促其真诚悔罪,重新回归社会。
(石泉县检察院 刘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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