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办理的一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及文书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04 12: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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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榆林市检察机关优秀监督案件及文书评选活动评选结果揭晓。米脂县检察院侦监科办理的郭某某等七人故意伤害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及文书”。
本案是针对侦查机关决定执行强制措施违法,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违法等违法行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的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市院评查小组对本案件及文书作出了高度评价。指出本案纠正的违法问题普遍且严重,对米脂县检察院采取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这一较为严厉的监督手段,并作出让侦查机关十五日内书面回复的刚性要求表示赞许,指出监督手段的选择与侦查行为的违法程度相适应。同时称赞本案所发《纠正违法通知书》行文规范、说理充分、适用法律准确。不仅详细的指出了侦查机关具体的违法行为,而且阐明了认定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适用法律规定具体到条款,详尽、准确、严谨。由此收到了显著的监督效果:侦查机关对本案中的违法行为作了及时纠正并回复;对类似案件起到了指导、预防的作用;促使了侦查机关加强相关业务的学习培训。再者,本案中侦查机关的两个违法行为,均是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对于保障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都有着重大的意义,同时也是促使侦查机关案件质量提高的途径之一。
本次评选活动共收到全市各县区院推荐的24份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及文书,经过市院评选小组审查、筛选,评选出了包括米脂县检察院侦监科办理的郭某某等七人故意伤害案在内的10个优秀案件及文书,米脂县检察院的案件及文书更脱颖而出,被市院推荐参加全省的评比活动。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
姜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