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1-17 11:24:04 阅读量:
近日,某地信用联社信贷员任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客户20万元贷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经审查查明,任某利用职务之便分别于2010年5月12日、9月2日从信用社资料库调取两位客户以往信贷资料,冒用此二人之名贷款20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任某将因此背负挪用资金的罪名,接受法律的严厉处罚。目前本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商州区人民检察院 张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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