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检察院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0-12 18:05:25 阅读量: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切实做到心有所畏惧、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防范违法违规办案,保障公正司法提升依法反腐的成效和公信力,确保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近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向各科室发放“八项禁令”全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八项禁令”主要包括: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严禁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严禁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严禁违反办案安全纪律
院党组强调:一是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执法理念,切实把“八项禁令”转化为执法办案的思想认同、行动自觉和职业习惯,不断提高自身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坚决把“八项禁令”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具体案件、具体事、具体人,坚持做到不打折扣、不搞选择、不做变通,切实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要对违反“八项禁令”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有违必查、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有力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作者:惠婵娟
单位:清涧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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