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检察院:建立“一平台、七机制”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8-29 15:06:45
阅读量:
近年来,岚皋县检察院把推进检察队伍复合型、专业化、精英化建设作为基础工程,通过建立“一平台、七机制”,有效提升了检察队伍的业务工作能力。
一平台,即“律法先锋俱乐部”。针对队伍年青干警多的实际,组织12名法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全国司法考试的年青干警成立学习研究团体--律法先锋俱乐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让他们组织开展法律实践活动和理论研讨,举办各类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业务技能论辩赛和体育竞技活动,以赛促学,凝聚人心,活跃氛围。
七机制,即:“一对一”互帮机制,由一名老干警和一名年青干警结成互帮对子,年青干警帮带老干警提高法学理论素养,老干警教年青干警工作经验,提高实际办案能力。业务培训机制,每年选定4个业务培训主题,由相关专家和业务骨干担任教师,制作课件,向全院干警讲授。激励教育机制,分项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干警参加提升学历层次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习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三级分工”学习机制,将年度学习内容进行合理分配,将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会议精神、纪律作风规定划归全院集中学习范畴,由政工科制定全院集中学习计划,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将诉讼程序规定和执法规范化要求划归科室组织学习范畴,由各科室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科室组织集中学习;将法学理论、法学实践划归个人自学范畴,院党组逐年列出学习书目,由干警利用工作之余进行自学。党组对所有学习内容适时进行学习成果测试和学习笔记检查,保证学习成效。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逐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促进执法规范。案件回访机制,制定《案件回访工作办法》,对本院自侦案件和当事人不服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案件进行回访,严格办案纪律。检务督察机制,出台《检务督察工作办法(试行)》,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务督察,严肃工作纪律,严防队伍出问题。
通过建立“一平台、七机制”,不但达到了学习成效,严肃了纪律,也规避了工学矛盾,激发了全员学习兴趣,营造了朝气蓬勃的良好机关氛围。
2012年以来,该院共结成“一对一”学习互帮对子18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16项,将所有检察业务进行了一遍全面轮训,其中主要检察业务轮训了2遍。全院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数由24人上升到32人,达88.9%,增长22%;具备检察官资格条件人数由15人上升到22人,占干警总数61%,检察后备力量充足。
作者:岚皋县人民检察院 余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