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5-06-01 10:24:58 阅读量:
近期,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促进严格公正司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案件分配机制改革,部署实施自动轮案制度。实行自动轮案就是各级检察机关对本院公诉、侦查监督部门办理的案件,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案件办理人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予以编码排序,由案件管理部门将案件直接分配至办案人。该改革措施是陕西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政治活动和高检院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司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为全力推动此项改革,陕西省院狠抓了四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提早部署。高检院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后,省院于今年年初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6月底前在基层院全面推行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自动轮案制度, 8月前全省推行这项制度。二是制定方案、扎实推进。省检察院及时制定印发了《自动轮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自动轮案的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要求各市分院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细致的实施方案,倒排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自动轮案制度。三是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各级院案管部门积极加强与本院侦监、公诉部门协作,对办案数量、种类进行摸底,业务部门根据本部门案件类型、人员构成等情况提出具体轮案规则和专人办理案件类别,案管部门据此制定轮案次序,并会同技术信息部门进行系统后台配置和测试,确保轮案工作顺利运行。四是加强指导、确保规范。省院案管办在调研和反复实践测试的基础上,及时下发了《自动轮案后台配置指导意见》指导基层院进行后台轮案配置。5月份全省基层院自动轮案工作开始运行后,省院案管办派出工作组赴基层院检查指导运行情况,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省111个基层院案管部门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对受理的新案件通过自动轮案制度直接分案到侦监、公诉部门承办人,实现了案件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侯江涛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