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检察院:“三步骤”强化刑事和解 化解社会矛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5-19 15: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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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检察院按照新修改的刑诉法规定,”三步骤”强化刑事和解制度的运用,最大限度的保证了被害人获得物质补偿,对消除双方矛盾,化解社会冲突,鼓励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提升社会责任感,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一步,主动引导,增加刑事和解可能性。对于符合刑诉法规定,能够刑事和解的案件,办案检察官主动告知双方当事人可以刑事和解,引导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且符合和解条件的,若双方沟通存在障碍,该院积极引进人民调解、村民调解、基层组织调解等第三方力量,促成双方和解,化解矛盾。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刑事和解产生法律疑问的,办案检察官积极阐理说法,消除当事人的顾虑,使刑事和解能顺利进行下去,确保刑事和解的成功率。该院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也给被害人争取到了一定的物质补偿,使犯罪嫌疑人得到了一次主动悔罪的机会,化解了社会矛盾。
第二步,严格审查,确保和解合法性。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若有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该院主动听取被害人意见,了解当事人是否在自愿情况下达成和解协议。同时对和解协议的内容重点审查,明确该协议内容是否违法,该案是否可以适用刑事和解,如果发现在侦查机关主持下的和解协议缺少自愿性和合法性的要求,对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要求说明理由,确保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步,事后监督,确保和解协议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