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元抢劫犯 可笑又可叹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5-14 20:00:17 阅读量:

 

近日,张某因抢劫小学四年级女学生5元钱,被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批准逮捕,张某的行为,引起当地村民一片哗然。
20151月某日清晨,张某外出遇到独自步行上学的汤峪镇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宋某,遂生出抢劫的念头。张某手持随身携带的砍柴斧头,要挟宋某交出身上的财物,宋某交出身上仅有的5元钱后,张某又将宋某挟持至附近的狝猴桃地内,威胁宋某不可将被抢的事情告诉别人。随后,张某逃离案发现场。
宋某来到学校后,将事情前后经过告诉学校老师,学校老师向警方报案。
(撰稿人:王涛,眉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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