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保护未成年人八项措施 公诉部门未检工作如虎添翼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4-16 16:31:56 阅读量:

 

为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事)例,以进一步表明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坚决态度、鲜明立场和担当勇气,该院公诉科自接到修改意见通知后,组织全科室干警认真学习,深层次讨论了《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的内容,并针对八项措施总结提出修改建议。
一、建议加大惩处力度,实现对侵害智障、残疾儿童案件的零容忍。在处理侵害智障、残疾儿童案件中,因为其对被侵害儿童造成的伤害系现有伤病情基础上的二次伤害,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尤其大,加之司法实践中不乏借儿童智障、残疾之故而肆意侵害的案例,故而可比照本条措施相应加大对此种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二、建议加大预防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被害或未成年人犯罪可能。司法实践中发现,仍有部分未成年人不知其正在遭受不法侵害,不知应当寻求法律保护,甚至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犯罪。我们认为,应当将未成年人工作的预防环节具体量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也要做好防止未成年人被害的预防工作,双管齐下,坚决遏制违法犯罪侵蚀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关乎社会、国家的大事,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以各渠道全方位覆盖的方式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从而提高未成年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意识能力已成为重中之重。该院愿身体力行,在依法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借八项措施之东风,积极同社会各界合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鞠躬尽瘁。(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贾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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