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闹事袭警,严受法律制裁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4-14 14:30:35 阅读量:

 

酒后火锅店闹事殴打服务员并袭警。近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因妨害公务罪,移送宝鸡市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5年1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张某与其朋友黄某、孙某等人在某火锅店吃饭并饮酒,当晚11时许因琐事对该火锅店两名服务员进行殴打。辖区派出所民警接到110出警指令后前往该火锅店,在民警到达现场对涉嫌殴打他人的张某进行调查询问时被张某挥拳殴打,在民警对其强制传唤过程中其同伙黄某等人仍极力阻碍民警带离张某,后致民警头面部受伤,正当的执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后在增援警力的配合下,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被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张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