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案管检察官:汲取榜样力量 立足本职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3-03 16:00:33 阅读量:

           近日,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案管办组织干警学习时代楷模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

邹碧华同志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邹碧华同志忠诚于党,忠诚于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毕生追求“当一名有良知的法官”,依法公正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等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他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率先创建集电话网络、短信微信、窗口柜台服务于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诉调对接中心,编写《群众工作接待规范》,将为民服务深度融入司法实践。他勇当司法体制改革探路先锋,在全国首创法院工作流程、案件审判、干警队伍可视化管理机制,带领研发了国内领先的法院信息化系统平台,独创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法院系统作为范本,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编或撰写了10余部法律著作,发表论文40余篇,开设个人微博,参与法官培训教学,被称为法律界的“燃灯者”。他严于律己、刚正不阿,从来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家人严格要求,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清廉本色。
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用生命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时代楷模。
通过学习讨论,干警们纷纷表示,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做到心中有党,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学习他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公正无私,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学习他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始终做到心中有责,敢啃硬骨头,乐于作奉献,认真履行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学习他清正廉洁、崇法尚德的道德情操,始终做到心中有戒,守纪律讲规矩,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在今后工作中,应当像邹碧华那样,甘当“燃灯者”。忠诚于党和人民人民的事业,把聪明才智倾注在司法工作中,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以程序合法和实体公正向人民交答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 王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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