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检察院完善机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2-10 15: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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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宝鸡市千阳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科学规范管理固定资产,为检察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该院健全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人员和各部门内勤具体管理固定资产。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分清责任和“谁损坏、谁赔偿、谁负责”确定责任的原则,对《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固定资产账、实物账、各内设部门固定资产实物账,做到固定资产管理账、仓库账、科室账相符。健全资产卡片信息,做到规范管理、科学管理。
千阳院 吕宏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