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公司雇凶打伤“闹事村民”赔钱又获刑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2-10 15: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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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至延川县高速公路途经安塞县沿河湾路段,当地村民李某某因征地赔偿问题阻挠该路段项目部工队施工,被一伙手持棍棒、砍刀蒙面男子殴打,腿骨骨折。后查明为该路段施工方路桥公司项目部雇凶所为。
2013年年初,承建延延高速某公司项目部在安塞县沿河湾镇某村施工过程中,村民李某某因征迁赔偿问题多次阻挡该项目部工队施工。2013年5月7日,李某某再次因征迁赔偿问题来到施工现场阻挡施工。5月9日,该项目部相关负责人何某某、陈某、代某某三人出价5万元指使刘某某等人殴打阻挡施工村民李某某。当晚,项目部负责征迁经理陈某驾驶一辆昌河车将刘某某、高某某、赵某某拉至施工现场,三人蒙面持砍刀、木棍对阻挡施工村民李某某殴打,造成李某某腿骨骨折,后经鉴定属轻伤一级。案发后,雇凶一方三人及参与殴打的二人被抓获,另二人在逃。五名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李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56万元。
经法院审判,五名被告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五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五被告人已与被害人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故对五被告从轻处罚。雇凶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又六个月);行凶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近年来,因征迁矛盾引发的血案屡有发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作为村民一方,应该通过合法合理有效途径请求赔偿,不该一味阻挠施工;作为施工方,更应该通过协商、合法合理有效方法解决矛盾纠纷,雇凶伤人害人害己。(雪明 克文)
单位:安塞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