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五项措施争创学习型机关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1-17 13: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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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南郑县检察院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经常性组织全院干警以学政策理论、学法律法规、学专业知识、学与检察工作相关知识等,常年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素能培训等活动,开展“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以来,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极大地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开展。
一是树立“学习、学习、再学习”的观念。该院领导倡导和带头学习,推动全院干警借助网络、报刊、书刊、文件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将“不断地学习”观念深入全院干警中,形成人人是学习的模范,处处是学习的场所,时时是学习的机会,每个人都成为学习型的人,干部成为学习型干部,全院成为学习型的机关,不断提高干警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新形势对机关工作的需要,以此增强全院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检察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全县和谐稳定发展履职到位。
二是突出学习重点,引导大家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开展岗位练兵等活动,丰富争创活动内容。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庭审观摩学习,参加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能手、业务尖子、优秀内勤的评选等活动。通过加强学习和培训,干警的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达到了一专多能的目标。
三是倡导崇尚学习快乐工作,自觉把学习作为工作的第一需要。干警紧密联系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出了大量调研报告和学习心得体会,参加社会科学联合会组织的调研,在全院形成了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
四是讲求学习效果,坚持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自身思想实际相结合、学习书本知识与指导实际工作相结合,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习以致用、学用结合,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学有所成、学用相长的目的。要坚持自觉学习的意识,主动了解掌握宏观政策,不断把握新情况,提出新思路和可行性办法;要勤于思考,带着问题去学习去研究,对症下药;要有创新的勇气,打破常规,具有前瞻性,为高质量推进检察工作谋划新路子、新做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创造新的工作成效。
五是严格学习考核制,把学习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通过举办学习经验交流会、读书征文、知识竞赛等形式,推选述学、评学,激发大家的学习热情,促进“创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向纵深发展,让大家在学习中强素质,在强素质中重学习。
供稿: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王亚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