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民行干警“访律所、促交流、保民生”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0-13 16: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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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职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帮助其正当的行使诉讼权利,推动民行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山阳县人民警察院民行科干警调查走访了多家律师事务所。
在调查走访过程中,山阳县人民检察院与辖区内的几家律师事务所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并就民行检察工作与律师事务所相互交流合作达成五点共识:
一是共同做好宣传工作。该院与辖区律师事务所通过各自的申诉、接待窗口,互相宣传工作职能职责,提高人民群众认知度;二是拓展双方的受案渠道。检察人员在受理案件时可以告知当事人可以到辖区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也可以建议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直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三是建立相互配合、协作共享的平台。对律师转交的申诉案件,检察机关应优先审查办理。对相关申诉案件,律师在查阅诉讼卷宗、调取证据等环节确有困难时,检察机关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四是建立联络员制度,检察人员和律师及时互通信息,反馈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办案经验;五是加强检律之间的业务联系。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共同研讨,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确保案件质量。
通过本次调查走访活动,山阳县人民检察院与辖区内律师事务所之间建立起了检律联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了检律互动交流,扩大了民行检察的影响,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必将进一步推动民行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维权民生,为山阳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好的检察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