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检察院设立“检纪监督员”加强外部监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9-16 1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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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防止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近日,商南县检察院聘请了8名“检纪监督员”,作为该院首批检察干警党风廉政纪律外部监督员,切实规范检察干警执法办案及日常工作行为。
据了解,该院此次聘请的“检纪监督员”聘期为2年。受聘的8名监督员分别来自县直机关、企事业团体单位、基层乡镇社区和农村,除具有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外,均具有一定的履职条件和能力。“检纪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是对该院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执法情况、服务基层群众、纠正“四风”情况及干警八小时外行为进行监督,重点包括监督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程序违法、徇私枉法等行为;在服务基层群众工作中是否存在服务不到位、承诺不兑现、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作风粗暴等问题;在落实“禁酒令”、公车管理、“八小时外行为”上是否存在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等情况发生。同时,协助检察机关纠正、查处违法乱纪、不守道德及其它有损检察形象的情形,实现对检风检纪的“全天候”监督。
为充分发挥“检纪监督员”的职能作为,该院纪检监督部门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及上级部门有关明文禁令等方面对“检纪监督员”进行专题培训,从而使他们充分掌握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执法办案和日常工作纪律。在日常的监督过程中,“检纪监督员”们即可通过电话联络的方式向该院纪检监督部门和纪检主管领导反映检察干警违纪行为,也可通过电话或信件的方式直接向该院检察长反映。
对于“检纪监督员”反映检察干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该院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政工部门要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并依照有关纪律规定进行严厉处理。对于发现干警存在向外单位吃、拿、卡、要等有损检察机关形象、在社会上影响较坏的行为的,该院除按照规定处理外,还将要求涉事的干警向有关单位作出书面道歉。
“检纪监督员”的设立,不仅能够有效地预防和避免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增进检察干警遵纪守纪的自觉性,同时也进一步坚守了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的决心,增强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管理的透明度。
(吴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