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检察院严把受理关对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不予接收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9-02 19:47:46 阅读量:

 

     户县检察院案管办严把案件受理关,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因案件材料不齐备作出了不予接收案件的决定。
近日,户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陈某某、吴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经院案管办对案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陈某某、吴某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9月27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0年10月27日被取保候审;2011年1月28日经院批准被执行逮捕,但公安机关同日又将嫌疑人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2012年1月20日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审。两名嫌疑人自2011年1月28日被取保候审后至2014年8月28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在此三年七个月的时间内,公安机关没有任何侦查行为。为进一步掌握案件有关情况,户县检察院案管办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陈某某、吴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作出了不予接收决定,并要求公安机关就该案侦查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户县检察院案管办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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