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检察院:加大办案力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8-28 18:26:58 阅读量:

       南郑县检察院以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突出重点,把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放在首要位子。通过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的发生;通过办理刑事申诉及赔偿案件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加强办理举报线索初核案件,充分发挥控申检察部门的职能作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强化监督意识提高控申案件办理质量该院不断加大控告申诉案件的办理,强化干警监督意识,要求干警要在办案中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精神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不管怎么复杂,不管涉及到谁,不管涉及到多少涉案款项金额,都要依法公正处理。对于检察长接待的案件、领导交办的案件,受理、办理检察机关已做出决定的情况特殊的案件要有所侧重,做到件件受理,案案有结果,按照办案时限依法迅速办结,切实提高控申案件办理质量。
创新工作举措,增强控申案件办理效果该院控申部门不断创新控申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多措并举促进群众矛盾化解。重视对反复访、集体访、缠访等棘手复杂的信访案件,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长期上访老户案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积极采取措施,抓紧办理,力争彻底息诉罢访。推行运用举报信访案件听证会、刑事申诉审查公开程序等工作方式增加办理案件透明度,让来访人和申诉人了解检察机关处理案件公正合法性,以增强群众的信任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加大线索初核,充分发挥控申工作职能按照高检院的规定,积极开展举报线索初核工作。在初核举报线索时坚持“轻重缓急,兼顾全面”的原则,优先初核影响民生民利以及社会影响重大的信访事项;对于上级交办、检察长批办的初核线索,认真分析,选准初核方向,制定详细的初核方案,提高初核成案率,保证初核效果。对于不能立案的案件,注重结果反馈,向群众详细讲解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解决问题的途径,尽力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解开他们的心结,积极化解矛盾,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得到圆满处理。
 
供稿: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王亚凤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